工研院能資所
永續能源組永續策略研究室
研究員兼副主任 黃啟峰
一、背景
二、發展歷史
三、氣候變遷
四、成員與觀察員
五、立場分析
小島國家聯盟(Alliance of Small Island States, AOSIS)是小島國家和低窪海岸國家所結合的聯盟,共同分享各國發展時的各種挑戰經驗以及對環境的共同關注,特別是這些國家容易遭受到全球氣候變遷不利影響的脆弱性問題。這個特設組織設立的原先目的,是要代表小島開發中國家(small island developing States, SIDS)在聯合國體系內的遊說和談判的發言聲音。 AOSIS的成員國與觀察員目前總共有43個,散佈於世界各海洋與區域,包括:非洲、加勒比海、印度洋、地中海、太平洋和南中國海等。其中36個屬聯合國成員國,約25%屬開發中國家,占聯合國成員總數的19%,SIDS共同體的人口總數大約占全球的5%。 AOSIS成員國工作的方式,主要是透過位於紐約的聯合國外交使節團來進行,其功能是建立在磋商與共識上,主要的政策決議是透過大使級的全體會議來通過。這個聯盟目前並沒有一個正式憲章,既沒有固定的預算也沒有秘書處。 AOSIS的第一任主席是萬那杜(VANUATU)大使Robert Van Lierop(1991-1994),第二任主席是千里達及托巴哥(TRINIDAD & TOBAGO)大使Annette des Iles (1994-1997),而現任主席是薩摩亞(SAMOA)大使Tuiloma Neroni Slade (1997至今)。
AOSIS是在1990年於瑞士日內瓦召開的第二屆世界氣候大會時建立的,由於對氣候變遷及其所帶來的不利衝擊的關注,特別是海平面的上升,促使這些小島國家結合在一起。由於透過集團結盟的行動,他們對於所關注的議題可以清楚聽到更好更久的遠景及採取更有效的主張。因此,在這一次大會中,SIDS獨特的立場和面臨到危險獲得各國相當的了解與認同。
AOSIS在1991年2月於日內瓦舉行「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第一屆會議(The first meeting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ng Committee for a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時正式召集集團會議。由於它在談判過程中,尋求各種機會貢獻並扮演主要角色的地位,結果使得小島國家的一些基本立場和關注得以反應在公約的最後草案中。 AOSIS所遵循的基本原則如下: • 預防行動原則; • 預警原則; • 污染者付費原則與國家責任; • 合作的義務; • 公平; • 共同但有差異性責任原則; • 遵守節約能源和發展再生能源的承諾。 從這些原則中,AOSIS已發展了一些核心的中長期目標,來引導其履行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近期工作,這些目標包括: • 工業化國家排放減量承諾充分性的審查和強化; • 減少與京都議定書承諾和京都機制的科學和方法論之不確定性; • 發展嚴謹的的監督、核查和遵約體制;及發展受氣候變遷不利影響適應成本支應的機制。 這些原則和目標已陸續形成AOSIS現今在公約和議定書履行的談判過程中的基本立場。
AOSIS目前成員包括:安地卡及巴布達、巴哈馬、巴貝多、貝里斯、維德角、科摩洛、庫克群島、古巴、塞普勒斯、多米尼克、斐濟、密克羅尼西亞、格瑞那達、幾內亞比索、蓋亞那、海地、牙買加、吉里巴斯、馬爾地夫、馬爾他、馬紹爾群島、模里西斯、諾魯、紐鄂島、帛琉、巴布亞新幾內亞、薩摩亞、新加坡、塞席爾群島、聖多美與普林西比、索羅門、聖啟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蘇利南、東加、千里達及托巴哥、吐瓦魯、萬那杜。 觀察員包括:美屬薩摩亞、關島、荷屬安地列斯群島、美屬維爾京群島。
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當前發展的議題主要包括政策與措施;彈性機制;遵約制度;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遷和森林;能力建立/適應等,AOSIS對當前議題立場,分析如下:
在政策與措施方面
在彈性機制方面
在遵約制度方面
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遷和森林方面
在能力建立/適應方面
其他